在三十歲的時候,想把決定權交給你,問了你我們的關係是?你說:我們都是成年了,很多事應該自己決定.

十年以後,你問我:現在對你好還來的及? 自己也不確定真的不再愛你?不過回答了來不及.

有時候我會想,當年的你,希望我自己去判斷,而不應該問你.最近有時會去思考這問題.當年是因為猶豫不定不知道自己的想法,還是不確定你的想法,所以問你我們之間?我想當年很確定喜歡你,想跟你在一起,是你的態度表現,讓人覺得你的猶豫,也很清楚知道我不是你喜歡的型,不論是外貿or個性.所以逼你表態,你的回應讓人可以放下.只是有太多重複的交疊,太多的牽絆,讓自己無法放下.

這十年的期間,認識了一些多人,雖然沒有開花結果,卻漸漸的看透了你,不知道不覺中,竟然慢慢的看輕了你.對你沒了依戀,維持你希望的朋友關係,維持在自己可以接收的範圍,不在你的身上期望尋找愛情,久了,很習慣也很開心維持這樣的平衡.慢慢的你看清我的拒絕,也發現了不同.也許你太習慣有我的存在,所以想挽回什麼吧!不過以你的個性,在你問我還來的及時,應該知道我的答案,只是太驕傲的以為,我會跟當年一樣.你不是因為愛我,而是無法接受,我不再愛你.而我不是不再愛你,而是一直都明白你不愛我.

十年前十年後,我想我都很清楚的知道自己,也明白你.以前讓你決定我們的關係,現在不想再被決定,因為我把決定權放在自己身上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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