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去了趟南美,在世界的鏡頭。當地的導遊很驕傲的跟我們說: This is my City.

很羨慕也很訝異為何她會如此的驕傲? 為何我從來都無法驕傲的對任何人(包含自己)說出同樣的話?

台北雖然不是我的故鄉,可是這輩子有一半以上的時間在這生活。

走過二十幾個國家,每每覺得沒有比台北更醜的首都,完全沒有任何的美感,藝文只存在美術館or特色小店中。

在墨西哥同團的貴婦,在蒼蠅亂飛的餐桌上,看著津津有味吃著的我,問我:為何會到這樣的國家來旅行?我回:因為每次回台灣都會覺得自己很幸福,(PS:當然這不是我去墨西哥的目的)。

其實在一趟趟的旅行中,還是回到台灣最踏實。

快三十年了吧!當初的司迪麥廣告: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。是的!台灣新一代的人民奉行了一輩子,

今天早上,竟然覺得驕傲!再也沒有一個地方,比這邊更自在。

也許不夠美麗,也許不夠民主,也許有太多的不完美,可是我們享有全世界的人都羨慕的自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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